6月1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全体成员在笃行楼N313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中专题学习。法学院党委书记花瑞锋主持学习会。
会上,曲昇霞副院长(主持工作)导学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曲院长对本章逐条进行了解读。党委副书记李蕴哲就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讲解。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尹萍、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戎晨就上述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分别进行了重点发言。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侵犯了党的正常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