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中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花瑞锋主持学习会。
会上,高永明副院长导学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中。高永明逐条进行了解读。党委副书记李蕴哲就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讲解。法学院副院长陈爱玲、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斯明就上述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分别进行了重点发言。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