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精神,深入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6月6日,院党委书记花瑞锋同志在法学院会议室讲了一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院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花瑞锋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为重点,从深刻认识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的意义、准确理解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具体规定、切实以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讲授了一堂生动翔实、引人深思的廉政党课。
花瑞锋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他强调,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院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守廉洁底线,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良好的纪律作风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此次廉政党课,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坚定政治忠诚、坚守理想信念,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常自觉,在履职尽责、个人作风等各个方面严于律己,切实做到讲操守、重品行,克己慎行、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守道德底线和纪法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