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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法治故事 展现检察风采

6月21日下午,“扬法讲堂”系列讲座检察办案故事在笃行楼二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来自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讲述了办案故事,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代表、法学院团委书记戎晨老师参加此次活动。

主持人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检察院的基本职能,包括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帮助同学们对检察院有初步的了解。随后,五位检察官分别上台发言,用亲身经历和感人至深的故事,向同学们展示了检察工作的魅力和挑战。

纪思源检察官讲述了《为了无踪的逝者》: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李某三十四岁已婚,与被害人金某有婚外情,后因产生冲突将其杀害。李某行凶后将装有金某尸体的行李箱抛入大海。无踪如何定罪?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7条案件侦察的建议。包括补充侦查,调查周围监控排除受害人自行离开的可能;排除被害人在行李箱内生还的可能;复勘现场,找寻线索;利用大数据进行客观分析。

纪思源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分享了她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如何与被害人母亲沟通、释法、安抚、创伤弥合等工作。呼吁同学们选择婚姻、选择忠诚,多一点换位思考与理解包容,坚守守法和尊重生命的底线。

林芳华检察官讲述了《灯塔的微笑》。六圩灯塔,五年前是污水池垃圾山,是检查诉讼的公益职能改变了它。林芳华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她如何利用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对相关人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和辩论,促使被告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赔偿环境损失,并承担恢复生态的义务。最后,林检察官倡导同学们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有责修复生态守护青山绿水。

贺岩检察官讲述了《上诉为何也加刑》。曾因抢劫罪、非法采矿罪判刑的包某,在刑满释放后再次非法向周某采购六千余吨毛砂。在被逮捕归案后,在检察院充分释法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包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书。然而一审判决之后包某以主观不明知提出上诉,检察院于是提出抗诉,最终包某被加刑。贺岩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对包某进行释法教育,促使其认罪悔罪,并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和辩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案件办结之后,检察院创设了本案同录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认罪认罚小课堂等方式,进一步助推认罪认罚工作的良性运行。

王梦娟检察官讲述了《莫道桑榆晚 法治护晚晴》。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在扬州的某一个老巷子里有一家社区医院。刘某是社区医院的医生,业务能力不错,人情世故颇通。老吴信任医生,患病期间,老吴为感谢刘医生的精心照料,赠与他15万元。老吴的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生不能收受患者财物,最终法院判决赠与无效,要求刘医生返还。本案中值得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公序良俗的范围、特殊群体禁止收受财物的义务等。此案办理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助推老龄化法治建设,因为制度有保障,所以老年人才更好享受行为的自由。

许晔检察官讲述了《“主角”归来》。小陈在工作时受伤,因工伤赔偿与单位产生纠纷,不服判决多次上访。2022年6月,最高检将小陈的信访作为积案移交给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决定由分管检察长包案、控审。检察院实地走访得知当事人家庭条件不好,而小陈得知检察官到来又跑出去。在多方努力下,小陈同意了救助方案,检察官上门举行听证会,但是小陈又消失了,为了用好检察听证,突出公开效应,检察官决定听证会照常举行,当场将三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给了小陈的父母。小陈的舅舅代表小陈签署了息诉罢访同意书。

本次“扬法讲堂”系列讲座检察办案故事,检察官们真实生动的案例,本色平实的演说,赢得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同学们也更加深刻体会到检察院在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所做的诸多努力,孕育了心中法治信仰的种子。希望同学们能够从这些法治故事中汲取营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贡献力量。

(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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