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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法科生的媒介思维专题讲座

3月3日下午2:30,扬州大学法学院于笃行楼二楼模拟法庭举办名为“法科生的媒介思维”专题讲座,新华日报扬州分社副社长(主持工作)孙劲松主讲,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黄文婷老师主持、院团委顾泽楠老师、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及全体22级本科生参与本次活动。

讲座伊始,孙社长以“人人都是记者”为切入点,结合新时代国家对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引出法科生应当提升媒介素养的这一主题。

孙社长以陈胜吴广起义中陈胜利用写有“大楚兴 陈胜王”的帛书放在鱼腹中制造舆论为例,强调舆论宣传的重要性,引起同学们对宣传的兴趣。

孙社长将记者比作“啄木鸟”“报喜鸟”,提出记者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随后以刘畊宏的流量猛增为例,分析其红火的原因,教导大家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将法律与社会脱节,引导法科学子的学习方向。

在宣传文案的字句斟酌上,孙社长介绍了当下信息社会传受角色融合、介质类型模糊、时空界限打破的现状,表示在宣传写作时,应追求“读者友好型写作”,即写作者要预设读者的存在,融合读者的参与、反馈、互动过程,以拉近与受众距离的口吻表达。

孙社长站在一个媒体人的角度,解释新闻的特点:“有用——解惑”“有趣——解闷”“有料——解气”,提出有图未必有真相这一论述。他以非洲草原的动物照片为例,告诉大家,作为法学生,不要轻易下结论,要注重视角的不同,全面把握,逆势而思,顺势而为。

在宣传图片的拍摄上,孙社长同样以新闻中截取的图片为例,引导同学们从不同位置寻找新闻点,他强调拍摄要突出对象,拍摄对象的位置和角度以及受众对图片的感知,是影响照片传达效果的关键因素,并以同一事件的不同拍摄角度为例,表明记者对新闻的报道应该有所取舍,告诉同学们要有自己的判断。

在宣传排版方面,孙社长强调要注重图文和标题的契合和搭配。

在宣传表达方面,孙社长告诉大家要注意形式、不断创新,还原真相,不能偏听偏信。语言表达的确定与含蓄应该考量场合,不能让他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作为法科学子,法律语言要求严谨,避免歧义,才能保证风险最小。在宣传过程中,要具象,学会用细节表现,尝试诗意的表达。

在宣传内容和主体方面,孙社长认为,要注重内容与目的的统一性,务必以准确明晰的语言向受众传达必要的信息。

讲座最后,孙社长以大家熟悉的“本手妙手俗手”的高考作文题作结语,引发大家对“怎样做到守正和创新相结合”的思考。顾泽楠老师代表法学院向孙社长致以诚挚的感谢,全场掌声雷动。

本次讲座,孙劲松社长将自媒体与法学专业相结合,引领扬法学子在生活中积极践行法治意识,提高媒介思维,更好地参与网络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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