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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项目申报对象以本校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为主,2014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可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不超过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15%)。
  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15.5—2016.5)。
  二、资助类型
  根据评审结果,资助项目类型分为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重点资助项目、校一般资助项目和校立项不资助项目等,根据资助类型分别给予相应的资助。
  三、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个人和集体项目。凡申报个人项目的,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含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项目。鼓励跨学科、学院、年级的团队申报集体项目。
  四、选题范围
  (一)本科生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今年增设服务地方发展专项研究课题
  1.申报者可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一个题目,也可自选题目。凡按照课题指南选题的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在立项时将会予以优先考虑;
  2.最终成果主要是研究报告、对策方案、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综合性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0字,专题报告或对策方案字数不少于8000字;
  3.申报表格和申报流程与一般学生科创基金项目相同,但需在上报的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院宣传发动;
  2.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通过网络申报,网址:http://cxsb.yzu.edu.cn/,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
  3.学院审核并初评,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4.学校组织评审;
  5.确定立项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训练项目并公示;
  6.开展专项培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时间安排、
  1.学院申报:即日起-
420,完成宣传发动,组织选题,学院初评,网络申报,文本材料报送(仅报送学院汇总表1份,需加盖学院章、院领导签字)等工作;
  2.学校评审:
55日前,完成校专家网络评审,立项及推荐省级以上项目,初评结果公示,项目主持人专项培训等工作。
  六、相关说明和要求
  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前期立项项目主持人未能按期结题、结题达不到要求或未经批准自行放弃研究者不得再次申报,同样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以研究生(博、硕士生)为申报人或合作者的项目,只能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且只能为科技发明制作类、与社会热点问题相关的社科类社会调查研究(报告)类项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项目不得申报。不申报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学院,不再进行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
  每个项目(组)应至少聘请1名专业老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者应占一定比例。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结题并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指导教师的待遇按校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学院初评时须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领先优势等方面的审核,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侧重其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侧重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侧重其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文学艺术体育等类项目侧重其创新性与价值性。学院要切实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初评基础上,按比例推荐上报。推荐申报国省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的15%,推荐校重点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的25%
  申报的项目由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立项数量参照近年各学院立项项目结题率。同时,在获准立项的校重点项目中,由教务处遴选、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须为2013级本科生,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立项项目须在毕业前结项)。各类别项目均须按相应规定和要求开展研究与结题工作,省级以上项目的管理与结题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的管理与结题由校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校团委)负责。
  鼓励各学院建立学术科技创新基金,进行立项资助,或对校基金项目进行配套资助,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指导。 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项目申报和学院创新型人才培养、实践育人模式创新和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以及全国挑战杯竞赛项目准备等结合起来,通过项目申报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并按期将相关材料(学院汇总表)报送至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校大学生活动中心S201校团委,联系人:刘娟,电话:87973990,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tuanwei@yzu.edu.cn或直接传送至刘娟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事宜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姚拥军,电话:8797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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