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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第四期“青年学者学术沙龙”

      2017年1月11日下午,法学院举办第四次青年学术沙龙研讨活动。本次研讨由夏静宜博士做主题报告——《我国法上瑕疵概念的反思与瑕疵判断构造的解明》,特邀李云波副院长和蔡养军副教授担任点评嘉宾。

  夏静宜博士指出我国学说对于合同法中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解仍停留在表层阶段,欠缺对瑕疵概念主客观内涵的深入分析。在涉及不动产心理瑕疵的案例类型中,司法裁判常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中。

  围绕夏静宜博士的报告,参会老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蔡养军副教授指出,报告对于学说的梳理和规则与案例的分析十分翔实,不过文章的题目以我国法为中心展开,并未凸显比较法的内容,需提升比较法分析与论文内容的融合度。李云波副教授指出,文章选题的问题意识很强,但是论文中“瑕疵”这个概念可能并不为国内学界所熟识,建议通过类型化的方法对“瑕疵”概念进行细分,提升论证的清晰度。王承堂教授指出日本法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文章采取的精细化教义学论证方法,值得大家学习。不过对于该问题,也可以从市场规制法的角度展开分析,如信息披露、反悔权等制度是否有助于解决文章中提及的心理瑕疵问题,后续的研究可从其他的角度继续展开。包振宇副教授指出,文章的标题涵盖范围较广,而副标题着重凸显了心理瑕疵问题,只是标题的一个方面,并未反应文章的全部内容,建议可将文章中的理论探讨与类型化构建进行拆分,同时增加对我国实务案例的分析。陈玉山副教授指出,作者对该主题的研究投入了大量精力,非常深入、精细化,有学说、案例和相关的评析,值得青年学者学习。不过文章副标题中的心理性瑕疵,这个概念是否是非常成熟的法学概念值得商榷。另外,比较法研究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规则的社会基础是否相同,规范作用的对象是否一致,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高永明副教授指出,文章的选题很新颖,国内学界暂未见太多该主题的相关成果。文章标题有些繁琐,建议简化,同时文章关键词界定需要再斟酌。

    此次学术沙龙拓宽了学术视野、促进了学术交流,营造了学院良好的学术氛围。学术报告之后,参会老师就各自的国家社科选题从选题背景、意义、与选题指南的关联、前期积累以及大致的思路进行了汇报,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最后,曲昇霞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并对下一次的青年学术沙龙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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