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推荐申报省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65项,其中省立省助13项,省立校助52项;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51项,其中省立省助10项,省立校助41项;我院申报限额为科研创新计划2项,科研实践计划3项(由学院组织专家在申报项目中推荐);
2、扬州大学优秀博士学术学位论文12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学术学位论文3篇;扬州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44篇,其中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11篇;推荐申报省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6篇(从校专业学位示范论文中遴选产生);我院学术型优硕论文申报限额为1篇(专业学位示范论文已上报学校);
3、扬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9门,其中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3门;
4、推荐申报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12项(省立省助与省立校助各6项);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项目,在学校立项项目中推荐;省、校两级项目不兼得。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年)》。
2、本次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学术学位研究生)和科研实践计划(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数(博士一、二年级、硕士一年级)分别确定申报限额。
3、本次参评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的学位论文。其中,优秀硕士专业(全日制)学位论文的申报,须有所在教指委的2名委员和1名同行业专家的推荐。获评的优秀学位论文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挂出,供其他研究生学习、参考。
4、本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并行类”项目。优先支持《2014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参考选题》(附件3)的相关项目。
5、原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特色项目、长三角论坛项目等,均列入“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并行类”课题项目,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及其它培养单位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对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要求与原则
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实践计划及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限额申报,其它类型项目自由申报。 各类项目每位导师原则上申报1项(不包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自主申报,鼓励创新。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结合课题研究,以创新性设计方案和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一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预审,学校评审,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实践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上交学校两份,一份学院留存)、申报项目信息表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另外还须提供申报表中所列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优秀研究生课程的申请人须提交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和信息表各一式一份;
3、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的申请人须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和信息表一式一份;
4、申请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的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和信息表一式一份,并提交项目合作协议一份。
以上材料须将电子版打包以“姓名+申报项目类型”为文件名,发送到huangfeng@yzu.edu.cn,所有材料须在5月4日下午5点30前报送学院研生究办工作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2014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改课题参考选题
各种申报表格
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
省创新工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