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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关于做好我校推荐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在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4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各学院推免生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总评名次在本专业前25%以内(对于艰苦行业科学研究需要的推荐生,名次可适当放宽),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在9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在6.5分以上),英语专业要求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3、逻辑思维清晰,反应敏锐,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专业知识;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严格审查,上述推荐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有关推荐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要在院内进行公示。
  符合上述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以上各种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2、有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并得到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
  3、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TOFEL)成绩在9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在6.5分以上;
  5、在校期间两次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有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认申请者的材料符合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择优推荐,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联系接受学院及学科、专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院内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研究生院组织推荐免试候选人体检。
  4、学院对拟接受的推荐免试候选人进行复试。
  5、研究生院复核推荐免试候选人材料,提出拟推荐免试生名单。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
  7、研究生院组织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免试生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扬州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推荐至我校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免试生必须参加拟接收学院组织的复试。
  3、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推荐免试生所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不再变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⑴ 受到刑事或纪律处分;
  ⑵ 后期课程有不及格者;
  ⑶ 毕业论文(设计)达不到优良者;
  ⑷ 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5、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我校其他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接受外校推荐的免试生。接受工作按推荐程序的第3至第6条进行。外校推免生须填写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
  7、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允许推荐免试生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考。确定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时,推荐免试生应与学校签定《扬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4)。
  8、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苏财综[2007]92、苏教财[2007]89号)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学院在复试考生报到时收取复试费。相关票据由学院到校财务处学生收费科领取。
  
  附件:1、扬州大学2014年各学院推荐免试名额分配表
     2、扬州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
     3、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扬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5、扬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扬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7、扬州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

扬 州 大 学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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