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市公安局对大学生户口迁移工作要求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按时、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二、各学院将经过核实的全部毕业生的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纸质版,学院签章,格式见附件1),于6月12日前统一送交所在校区保卫科。迁往地址应按下列格式要求填写:
1、迁往工作单位的地址格式:××省××市××区(县)××路××号,工作单位名称。例如,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
2、迁回原籍的地址格式统一书写为“迁回原籍”。若现迁回地址与原籍地址(即入校时户口迁出地址)不一致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即提供父母亲户口簿第一页的复印件。
三、因毕业缓派等原因,要求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须填写户口缓迁申请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经学院盖章后报保卫处备案。缓迁申请表上报截止时间6月12日。
没有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缓迁学生,须在6月25日下午4:00-5:00之间前往荷花池校区教学楼207室进行拍照,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因毕业改派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的,学院应及时填报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变更登记表(纸质版,学院签章,格式见附件3),于6月24日前送交保卫处人口信息中心(文汇路校区27号楼116室)。
人口信息中心于6月24日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
五、未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或改迁手续的毕业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派遣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人口信息中心签章后,自行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维扬路128号,扬州大剧院南约200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为确保信息清晰和表格规范,便于信息录入和材料归档,请学院使用打印机统一打印报送表格。
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3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市公安局对大学生户口迁移工作要求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按时、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二、各学院将经过核实的全部毕业生的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纸质版,学院签章,格式见附件1),于6月12日前统一送交所在校区保卫科。迁往地址应按下列格式要求填写:
1、迁往工作单位的地址格式:××省××市××区(县)××路××号,工作单位名称。例如,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
2、迁回原籍的地址格式统一书写为“迁回原籍”。若现迁回地址与原籍地址(即入校时户口迁出地址)不一致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即提供父母亲户口簿第一页的复印件。
三、因毕业缓派等原因,要求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须填写户口缓迁申请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经学院盖章后报保卫处备案。缓迁申请表上报截止时间6月12日。
没有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缓迁学生,须在6月25日下午4:00-5:00之间前往荷花池校区教学楼207室进行拍照,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因毕业改派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的,学院应及时填报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变更登记表(纸质版,学院签章,格式见附件3),于6月24日前送交保卫处人口信息中心(文汇路校区27号楼116室)。
人口信息中心于6月24日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
五、未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或改迁手续的毕业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派遣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人口信息中心签章后,自行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维扬路128号,扬州大剧院南约200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为确保信息清晰和表格规范,便于信息录入和材料归档,请学院使用打印机统一打印报送表格。
附件:1、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
2、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
3、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变更登记表
4、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进程表
5、扬州大学保卫处户籍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扬州大学保卫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
学院名称(盖章) 班级或学科、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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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 |
户口迁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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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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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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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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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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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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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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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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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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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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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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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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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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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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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应列出所有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名单; 2、户口迁往地址分迁往工作单位、或原籍、或缓迁等三种。
登记人签名: 统计日期:2013年6月 日
附件2:
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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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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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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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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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班级或
学科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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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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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地址
(父母户籍所在地) |
省 市(县)
区(村)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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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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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在两年时间内(自2013年6月1日算起),即2015年5月底前将户口迁出现户籍所在地。如逾期未办理迁出,则委托担保人代办将户口迁回原籍。若原籍地址变动,则迁往原籍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邮寄迁移证的经费由申请人支付。
(申请人)签名:
2013年6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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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姓名
(学工办或团委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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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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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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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属实,本人愿意为申请人担保,并督促申请人按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申请人逾期未办理户口迁移,根据保卫处的要求,本人愿意帮助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相关事宜。
担保人签名:
2013年6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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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
(学院公章)
2013年6月 日 |
附件3:
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变更登记表
学院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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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班级或学科、专业 |
居民身份证号 |
原户口迁往地址 |
现户口迁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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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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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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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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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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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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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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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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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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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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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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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需要变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的毕业生,应持户口迁移证和本表到保卫处人口信息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登记人签名: 统计日期:2013年6月 日
附件4:
扬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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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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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同公安部门商议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事宜。召开全处户籍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 |
5月24日
(周五)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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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更新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数据库,维护户籍管理服务器、打印机等设备。打印、核对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征订空白户口迁移证 |
5月31日
(周五) |
治安消防科
校区保卫科
各学院 |
|
3 |
召开全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会。在校园办公系统、学工平台、保卫处网站发布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 |
6月5日
(周三)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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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确定学院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负责人,组织毕业生学习学校户口迁移工作通知 |
6月7日
(周五)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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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送交2013届全部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缓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至校区保卫科 |
6月12日
(周三)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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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核、确认学院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登记表和缓迁申请表,并送至处人口信息中心 |
6月14日
(周五) |
校区保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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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学校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时间表和学院送交材料时间次序,录入、打印和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
6月19-21日
(周三-周五) |
人口信息中心
校区保卫科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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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送交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变更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6月24日
(周一) |
各学院
人口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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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集中未采集图像信息的缓迁学生进行补拍照。拍照地点:荷花池校区教学楼207室 |
6月25日
(周二) |
治安消防科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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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计、核准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数据,整理缓迁申请表。向公安部门上报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数据库。工作小结 |
6月28日
(周五) |
治安消防科
人口信息中心
校区保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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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接待师生来访 |
全程 |
监察处、保卫处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