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扬大后〔2012〕3号)的文件精神,对我校参保学生自2012年9月1日以来的校外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进行集中批报。
批报时间:2013年5月20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批报地点:江阳路北校区校医疗中心二楼N203室
请有关学生携带校园一卡通、校内门诊病历、转诊手续(危重急症除外)、校外就诊医院病历、医保定点医院正规机打发票。
请各学院务必在近期将集中批报参保学生校外门、急诊医疗费用的时间及地点告知每位参保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

后勤保障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