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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我校2012届毕业生将于6月20日至23日离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重在落实,确保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毕业生毕业教育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毕业生离校期间的表现既是毕业生精神风貌、道德素质的具体展示,也是对学校教育成果的检验。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毕业生教育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班子,把毕业生毕业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要成立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毕业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加强毕业教育,积极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力求实效,努力营造欢送毕业生离校的良好氛围。一要开展毕业生感恩教育;二要在党员及报考公务员、村官等毕业生中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三要开展征信知识宣传和毕业生诚信教育,切实做好贷款学生离校前的相关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五要加强法制法规、校纪校规教育,重申学校有关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六要切实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自觉拒绝传销;七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八要根据《扬州大学2012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方案》(另行通知),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服务,明确责任,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毕业生离校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涉及到全校各个方面。各学院、各部门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稳妥地做好毕业鉴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体检、公物归还、帐目结算、档案转接、车票预订、行李托运等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相互衔接,多为毕业生着想,为毕业生排忧解难,让毕业生在离校前充分感受到母校的关爱。
  各学院要组织广大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深入毕业生当中,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求职择业与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调整就业心态。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一手抓严肃校纪校规。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把解决毕业生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离校期间遇到的困难,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排忧解难。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考核、学位初审等相关工作
  (一)学位授予仪式将于6月中旬举行。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于6月初完成毕业考核、学位初审工作,并于6月5日18:00之前将初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二)认真做好学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三)各学院证书用印时间:6月7日,外国语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体育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农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等12个学院;6月8日,新闻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院、社会发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14个学院。
  (四)学位证书在学位授予仪式后发放给学生;毕业证书由各学院检查离校手续齐全后发放给学生。
  

附件1:

扬州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时  间

责任单位/部门

1

毕业生体检

5月31日—

6月7日

后勤保障处

2

各学院报送学位初审材料

6月5日前

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

3

各学院报送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安排

6月8日前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还款计划书确认及相关材料归档

6月8日前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5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6月5-12日

各学院、校团委

6

第九期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

6月上旬

纪委、组织部、党校、

学工处、研工部

7

毕业生车票预订

6月10-13日

资产经营公司

8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

6月11-15日

各学院、组织部

9

图书归还、教材款结清、研究生学位电子论文上传

6月11-15日

图书馆

10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6月13-15日

保卫处

11

毕业生派遣方案审核拟定

6月13-15日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12

校园一卡通撤户等相关工作

6月13-15日

信息中心(大活102)

13

费用结算,物品归还

6月15-17日

财务处、后勤保障处

14

毕业生教育、鉴定

6月15-17日

各学院

15

毕业生行李托运

6月17—18日

各学院、后勤保障处

16

举办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欢送毕业生离校氛围营造)

6月17-20日

各学院、党办、校办、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处、研工部、团委、后勤保障处

17

送交毕业班合影照片、研究生学位电子论文上传

6月20日前

各学院、档案馆

18

办理毕业生派遣

6月19-20日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19

送交毕业档案

6月26-28日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20

欢送服务西部、苏北志愿者活动

7月中旬

各有关学院、校团委

附件3:

扬州大学2012届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

(本表为样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学院:            

姓名

性别

学号

出生年月

班级

籍贯

入学专业

入学时间

校区图书馆(盖章)

     日期:

校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盖章) 

日期:

财务处收费科

(或所在校区财务办)

(盖章) 

     日期:

校档案馆 (盖章) 

      日期:

校区宿管办(盖章) 

      日期:

校区体育室(盖章) 

     日期:

院综合办公室(盖章) 

     日期:

   

注:1、此表可由本人或学院指派专人办理;

2、到各部门盖章前必须还清欠费或归还公共财产;

3、将本通知单集中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4、校档案馆在农学院27号楼二楼,盖章时须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

5、学生上交该通知单后才可以领取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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