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届毕业生将于6月20日至23日离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重在落实,确保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毕业生毕业教育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毕业生离校期间的表现既是毕业生精神风貌、道德素质的具体展示,也是对学校教育成果的检验。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毕业生教育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班子,把毕业生毕业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要成立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毕业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加强毕业教育,积极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力求实效,努力营造欢送毕业生离校的良好氛围。一要开展毕业生感恩教育;二要在党员及报考公务员、村官等毕业生中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三要开展征信知识宣传和毕业生诚信教育,切实做好贷款学生离校前的相关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五要加强法制法规、校纪校规教育,重申学校有关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六要切实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自觉拒绝传销;七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八要根据《扬州大学2012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方案》(另行通知),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服务,明确责任,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毕业生离校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涉及到全校各个方面。各学院、各部门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稳妥地做好毕业鉴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体检、公物归还、帐目结算、档案转接、车票预订、行李托运等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相互衔接,多为毕业生着想,为毕业生排忧解难,让毕业生在离校前充分感受到母校的关爱。 各学院要组织广大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深入毕业生当中,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求职择业与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调整就业心态。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一手抓严肃校纪校规。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把解决毕业生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离校期间遇到的困难,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排忧解难。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考核、学位初审等相关工作 (一)学位授予仪式将于6月中旬举行。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于6月初完成毕业考核、学位初审工作,并于6月5日18:00之前将初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二)认真做好学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三)各学院证书用印时间:6月7日,外国语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体育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农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等12个学院;6月8日,新闻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院、社会发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14个学院。 (四)学位证书在学位授予仪式后发放给学生;毕业证书由各学院检查离校手续齐全后发放给学生。
附件1:
扬州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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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责任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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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毕业生体检 |
5月31日—
6月7日 |
后勤保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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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学院报送学位初审材料 |
6月5日前 |
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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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学院报送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安排 |
6月8日前 |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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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还款计划书确认及相关材料归档 |
6月8日前 |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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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
6月5-12日 |
各学院、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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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九期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 |
6月上旬 |
纪委、组织部、党校、
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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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毕业生车票预订 |
6月10-13日 |
资产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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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 |
6月11-15日 |
各学院、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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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图书归还、教材款结清、研究生学位电子论文上传 |
6月11-15日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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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
6月13-15日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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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毕业生派遣方案审核拟定 |
6月13-15日 |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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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园一卡通撤户等相关工作 |
6月13-15日 |
信息中心(大活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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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费用结算,物品归还 |
6月15-17日 |
财务处、后勤保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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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毕业生教育、鉴定 |
6月15-17日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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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毕业生行李托运 |
6月17—18日 |
各学院、后勤保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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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举办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欢送毕业生离校氛围营造) |
6月17-20日 |
各学院、党办、校办、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处、研工部、团委、后勤保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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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送交毕业班合影照片、研究生学位电子论文上传 |
6月20日前 |
各学院、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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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办理毕业生派遣 |
6月19-20日 |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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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送交毕业档案 |
6月26-28日 |
各学院、学工处、研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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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欢送服务西部、苏北志愿者活动 |
7月中旬 |
各有关学院、校团委 |
附件3:
扬州大学2012届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
(本表为样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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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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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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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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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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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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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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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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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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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图书馆(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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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盖章)
日期: |
财务处收费科
(或所在校区财务办)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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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档案馆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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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宿管办(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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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体育室(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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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综合办公室(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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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可由本人或学院指派专人办理;
2、到各部门盖章前必须还清欠费或归还公共财产;
3、将本通知单集中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4、校档案馆在农学院27号楼二楼,盖章时须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
5、学生上交该通知单后才可以领取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