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速递 > 教科研平台 > 正文

教科研平台

【转校团委通知】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团费收缴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本学期团费收缴及今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如下安排:
  1、本学期团费收缴。请将本学院所有团员(含研究生团员)的团费收至2012年8月,并于5月30日前到校团委办公室登记后交至校财务处。
    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请各学院将毕业班团员(含研究生团员)的团员证统一收齐后(将组织关系转出一栏填写完整,2012年6月30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2年8月),明天下午前交至各半团支书处。
  3、团员证补办。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交一寸照片和工本费2元/本,也统一交至各班团支书处。

CopyRight © 2009 扬州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