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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0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⒈项目选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江苏“两个率先”,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2006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确定以下重大研究领域:   (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  (3)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建设问题研究;  (4)江苏建设教育强省问题研究;  (5)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未成年人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6)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08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应给予倾斜。已经承担国家、部省级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无故中止者,均不得再申请新的课题。  二、 申报办法  ⒈此次申报包括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  ⒉今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6万元。  ⒊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均由专家评审产生。如果申请人只申请资助项目,请在申请表封面上注明。  三、 申报程序  今年项目申报启用新的申报系统(个人、院系版申报系统挂在人文社科处网页首页,详见通知栏第一条)。请各学院集中上报申请人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并报送《申报登记一览表》和数据上报盘各一份。  请机关申报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社科处。截止时间:5月8日,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797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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