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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扬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357号)文件精神及《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院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授权点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1、学术学位:全日制法学。

2、专业学位: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由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四、日程安排

1.申请者于929日至1019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学院(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并自主确定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5.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优先培养。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生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生·年)。在学习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23929日前扫描发送至邮箱fxyyjs@yzu.edu.cn,邮件主题:某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1659

联系邮箱:fxyyjs@yz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法学院笃行楼325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七、监督保障

学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接受校院纪检监察对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1617(纪检)
监督邮箱:ltgu@yzu.edu.cn
咨询电话:0514-87971617(学院办公室)

0514-87971659(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八、未尽事宜,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欢迎各位推免生申请我院研究生!


附件:扬州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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