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经本人申请、班级推选、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产生了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和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候选人员名单,其中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候选人员将代表学院参加全校差额评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14法一班 叶嘉敏
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候选人员
14法二班 袁旺然
公示期限自2016年9月26日至30日。如对名单中人员和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7971641 邮箱:zfzc@yzu.edu.cn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