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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6年举行第六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员下载通知后附件1《申报评审书》和附件2《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表格电子版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y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六届钱端升奖”

  2. 专著4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4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请各单位、部门将《评审书》及相关成果于5月23日前集中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问筱平,联系电话:87979369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附件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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