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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2015年校公派出国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推荐名额

  2015年学校计划选派3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著名大学进修、培训、合作研究,派出期限为6-12个月。每个学院可推荐1-2人。

  根据《扬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试行)》(扬大人事﹝2015﹞9号)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或者研修经历。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二、选派要求

  1.来校工作满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

  2.已经落实国外研修单位,并获得邀请函。邀请函除满足《实施办法》要求外,还需明确以下信息:被邀请者姓名及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和专业、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要求、资助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及联系方式。

  3.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参加PETS5考试达到出国研修的规定要求,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

  具体选派条件以及国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派出待遇、考核等要求按《实施办法》执行。

  三、派出期限

  所有派出人员(包括正式派出人员和预备派出人员)派出资格均1年有效,逾期未出国的,派出资格自动取消。

  正式派出人员可以自2015年10月起陆续派出;部分邀请函或外语条件暂未达到派出要求的预备派出人员,须获得正式邀请函或外语条件达到派出要求后方可正式派出。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1份;

  2.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邀请函(中英文)、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目前在研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近三年获奖证明材料等。

  3.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至shizb@yzu.edu.cn。

  4.各学院须于9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刘文琴,联系电话:87971871。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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