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开展选派工作。根据学校人才队伍以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重点支持各级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统筹兼顾薄弱学科;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进行选派,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支持选派实验骨干技术人员、双语教师出国研修。
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各学院应按照《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2015年选派办法》,附件1)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培养规划,对申请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等严格把关,通过4位专家评审后向学校推荐。
二、选派计划
2015年第二批学校选拔名额为不超过13人。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主要有: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符合规定的条件。
3.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考核要求
留学人员除完成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议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外,同时按《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5〕6号)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五、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根据国家留基委通知要求,2015年第二批报名和派出时间做如下调整: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9月1-10日,国家留基委9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20日。请各学院尽早通知拟申报人员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派出研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年内,并切实做好工作安排,采取措施,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国家留基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请各学院在9月2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主要包括:《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外语水平证明(电子扫描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电子扫描件)(非中文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件)。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4.联系人:刘文琴,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