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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5]13号)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针对性和效益,增强该项奖学金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派力度,推动我省人才战略的实施,请各单位结合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重点资助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

  三、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3—12个月,不安排攻读学位。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附件1)。

  四、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单位推荐分“重点推荐”和“同意推荐”两类。各学院(部门)重点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不含课题组人数)的50%,同时重点推荐的需附“单位重点推荐函”。

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五、有关填表要求

  1.《申请表》(附件4)中的第2项“申请留学意向”中的“申请国别”栏目,申请者需填报2个国别,且不得同时申请美国、英国或加拿大;

  2.《申请表》(附件4)中的“13.单位意见”,由各学院(部门)负责填写、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3.《专家推荐信》(附件4)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且须由专家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

  4.其他填写要求详细浏览“申请材料说明”(见《申请表》的最后一页)。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表》(附件4)最后一页的“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并直接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26),申请人还须提供《申请表》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发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hizb@yzu.edu.cn。人事处受理个人申报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7日。

  2.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4月7日前将重点推荐函、《申请表》中的“13.单位意见”和《信息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hizb@yz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971871。

  七、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政策调整预告

  1.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将原先2年留学资格保留期限调整为1年,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

  3.取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至少2年工作年限的要求。访问学者申请人的年龄调整为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对留学国别作具体限定。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推荐简章

     2. 重点资助学 科、专业指南

     3.重点产业目录

     4.申请表

     5.课题组申请表

     6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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