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报。
二、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处于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工程与应用技术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医药卫生领域:重点资助重大医学临床应用项目等。
4.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5.优先支持基层单位和苏北地区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的研究成果转化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第二层次3人、第三层次4人。每个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人,不得超报。
五、报送要求
1.请学院组织申请人填写《2015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1)(“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并于3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经评审确定上报人员后,再请相关人员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附件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见附件3)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3.联系人:施俊,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人事处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