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审对象
本次论文评审对象为所有2015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各学院对2015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生要进行全面认真的统计,填写《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13日前将加盖学院印章后的《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wangxiaohui@yzu.edu.cn。信息表报送后不得再追加人员,研究生院也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
2、研究生院确定抽检名单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及学院报送的《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随机抽检和跟踪抽检,于3月20日前确定学校抽检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3、学院提交论文
学院于4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提交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文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交3份学位论文由学校进行双盲送审。
三、注意事项
1、盲审格式学位论文务必使用盲审格式封面(见附件2),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论文格式需按统一要求编排(见附件3)。
2、未按时提交申请人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