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至1月23日结束,全校于1月24日开始放寒假。下学期,学生于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于3月1日正式上班。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1月20日前将寒假值班表(请注明值班人员手机号码)分别报至党办、校办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2015年1月12日
扬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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