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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人文社科处《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 知

  

  

  
  
  
  
  
  
  
  
  
  
  
  
  
  
  
发布部门 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14-01-10
通知标题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类别 校内通知
通知内容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属高校推荐名额共计为6个,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1月10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学校申报程序:
  (1)2月17日,报送《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所申报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申请评审书》及《申请一览表》电子版请发至:skc@yzu.edu.cn。
  (2)2月20日,学校经统一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社政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按学校申报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 锋,联系电话:879793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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