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 |
人文社科处 |
发布时间 |
2013-11-26 |
| 通知标题 |
关于组织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
| 通知类别 |
校内通知 |
| 通知内容 |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本次年度检查范围是所有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不含2013年度项目,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为:
1.提交纸质《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份(附件2)及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中必须标注省高校哲社项目)复印件一套;
2.提交《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3.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须提交纸质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一份。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1.对照《项目任务书》,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提交标注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套;
3.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一份;
4.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一份;
5.凡2008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研究项目。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79369;电子邮箱:skc@yz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