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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ew] 我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其创新能力。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综合情况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和体检等。

  1、我院研究生复试定于4月12—13日进行,4月12日报到。相关复试安排见附件一(请尽量于12日上午到达,下午将安排体检)

  报到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中心主楼806房间。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复试科目:商法;

  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刑法学、诉讼法学复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

  法律硕士(包括法学、非法学)复试科目:民法和刑法(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调剂的考生复试科目参照法律硕士执行)

  5、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领域)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5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确定录取类型。

  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需要缴纳80元复试费和35元体检费。

7、参加复试人员应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则不带)和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开学时提供,但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籍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盖教务处印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需相关部门盖章)(见附件二)。 

对于以大专学历身份报考(即2010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同时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成绩单或证明(报考外语学科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自考本科7门以上合格成绩证明”。

  特别提醒:本次复试对象以我院电话通知为准(调剂考生以短信为准)。

  联系电话:0514-87971659

  附一:法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法学院2012年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4月12日

上午

报到

资格审查

时 间:8:00——14:00

内 容:(1)缴纳复试费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     

未经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4月12日

下午

时 间:14:00——16:00

内 容:体检

地 点:校医疗卫生中心(江阳路北校区北门西侧约100米)

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4月12日

下午

时 间:16:00 集中

地 点:荷花池校区中心主楼二楼w236教室

4月13日

上午

时 间:8:00——10:00

内 容:专业课考试

地 点:荷花池校区中心主楼二楼w236教室

4月13日

上午

时 间:10:00——12:00

内 容:综合面试 (学术型研究生)

详见分组安排(届时将提前在8楼大厅张贴公布)

4月13日

下  午

时 间:14:00开始

内 容:综合面试 (法律硕士)

详见分组安排(届时将提前在法学院大厅张贴公布)

备注:0818房间作为等候室,请大家提前规定时间十分钟到场。

4月13日

下  午

时 间:14:00开始

内 容:英语测试(学术型研究生、法律硕士)  

详见分组安排(届时将提前在8楼大厅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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