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第十三周(5月16日—5月22日)会议、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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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出席人员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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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星期三
下午3:00 |
八楼大厅 |
大合唱排练 |
全体演出人员 |
邓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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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星期四
下午4:00 |
江阳路北校区羽毛球馆
(行园对面) |
院羽毛球比赛 |
全体参赛人员 |
尹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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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星期四
下午6:30 |
八楼大厅 |
大合唱排练 |
全体演出人员 |
邓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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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星期四
晚上7:45 |
荷花池校区体育馆 |
大合唱彩排 |
全体演出人员 |
邓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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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星期五
下午2:30 |
主楼北广场 |
女工活动 |
全体女教工 |
王 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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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星期六
下午12:30 |
模拟法庭 |
大合唱相关准备工作 |
全体演出人员 |
邓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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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星期六
下午1:10 |
荷花池校区体育馆 |
第五届“扬大之声”合唱节 |
全体演出人员 |
卢 彪 |
院综合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
通 知
1、5月5日至25日党史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请各位党员教师尽快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地址http://61.155.5.32/完成;
2、根据扬大委〔2011〕18号文件精神和扬州大学法学院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学院拟于近期确定师德承诺的主要内容并公开师德承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进一步提高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现就我院教师师德承诺书初稿内容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周内回复fxy@yzu.edu.cn邮箱。
谢谢!
法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初稿)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法制信念,推进法制建设,维护法律权威。
2、遵守党章,服从党纪,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添彩。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学纪律与规章,履行教师职责。
4、认真做好教学工作,认真备课、讲授、辅导,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取得良好教学效果,既做“经师”又做“人师”。
5、努力学习,注重实践,勤于思考,拓展自己的知识范围;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努力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水平;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
6、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公平、公正地评定的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7、仪表整洁得体,待人文明礼貌,热心公益事业,遵守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