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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复试工作安排

法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其创新能力。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综合情况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和体检等。

1、我院研究生复试定于4月13—14日进行,4月12日报到。(请尽量于12日上午到达,下午将安排体检

具体日期安排将于报到时发放。

报到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中心主楼806房间。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

民商法学复试科目:商法

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法律硕士(包括法学、非法学)复试科目:民法和刑法。(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调剂的考生复试科目参照法律硕士执行)

5、各学科、专业(领域)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5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确定录取类型。

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需要缴纳80元复试费和35元体检费。

  7、参加复试人员应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则不带)和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开学时提供,但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籍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印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4、思想品德考核表,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可从本页附件下载,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本次复试对象以我院电话通知为准(调剂考生以短信为准)。

联系电话:0514-87971659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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