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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张清教授受邀参加王泽鉴教授学术讲座并与谈交流

2024年4月20日,民法学界泰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学以“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建构”为主题进行学术讲座,扬州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张清教授应邀参加并进行与谈交流。参加讲座与谈的还有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

王泽鉴教授从不当得利法的功能和性质两方面介绍了选择不当得利法作为讲座主题的原因,在介绍法释义学建构过程的基础上,就不当得利法的历史基础及发展进行了详细的梳理,讲述了不当得利法的体系,详细介绍了给付型不当得利与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并列举分析了诸多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最后,王泽鉴教授还介绍了大陆不当得利法发展的课题,并比较了两岸民法和法律体系的异同。

张清教授梳理了近年来王泽鉴教授从不当得利“类型化”到“可操作的规范模式”再到“法释义学体系建构”之“不当得利法理论”的学术发展历程,称赞王泽鉴教授对不当得利法体系之构建、法学研究方法之开启、大陆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高素质法科人才之培育所做的杰出贡献。继而从法理学和法社会学的视角对王泽鉴教授关于不当得利法体系、司法适用、司法裁判对规则适用的补充、学术研究的“上天”与“入地”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洞见等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据悉,该场报告为2016年王泽鉴教授受邀莅临我院讲学后,又一次针对《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建构》进行进一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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