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高校法律教育与检察机关法律实务的交流共享,8月21日,学院赴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共建交流活动,举办检校共建座谈会,签署共建协议并为“扬州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承堂,学院党委书记花瑞锋、副院长(主持工作)曲昇霞、党委副书记黄文婷、副院长高永明、副院长陈爱玲、院办副主任、党办秘书顾龙涛,宝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茆小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甜,以及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等参加活动。
座谈会前,王承堂一行参观了宝应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润荷”未成年人一体化司法保护中心、检察办案中心、党性教育基地等办公办案场所和党建阵地。详细了解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建设、特殊群体利益综合保护、检察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

座谈会上,茆小松检察长介绍了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新的目标定位、部门设置及特色亮点工作,并表示,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与扬州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在法学理论研究、检察工作实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花瑞锋书记简要介绍了法学院近年来围绕创建五个“一流”,坚持高质量党建与高质量发展“双融双促”,坚持内涵与特色并举的事业建设和发展情况,并希望以此次工作交流为契机,加强校检合作,共同进步,共促发展。

随后,高永明副院长与宝应县邱甜副检察长签订《关于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的合作协议》,曲昇霞副院长(主持工作)与茆小松检察长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并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校检双方与会嘉宾就如何加强人才培养、课题立项、调研发表、党建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活动最后,王承堂副校长充分肯定了本次共建活动的意义,他对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公益诉讼,未成年权益保障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积极评价,希望双方以此次共建合作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校院之间交流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与司法实践资源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工作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学院将以检校共建平台作为创新发展的“强引擎”和“助推器”,通过检察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教学的相互融合,加快人才培养,有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