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速递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胡玉鸿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何谓法学?”学术报告



6月1日晚,扬州大学法学院邀请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莅临本次学术大讲堂,作题为“何谓法学?”学术报告。本次讲座为扬州大学12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一,由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院长张清教授主持。法学院、广陵学院师生以及协办单位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线上聆听了报告。

胡教授从四个方面剖析“法学”这个最基础的法学知识。首先,胡教授从中西方不同角度解释法学的词义,将法学定位为研究法律的科学;其次,胡教授对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认为“人”是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并且将“法律人”作为法学研究中的核心假定,认为法学研究是以国家和个人的法律实践为主线诠释法律基本原理的活动,并且认为法学的直接研究对象是“法律问题”;再次,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经验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的知识体系包括“法学方法”“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

讲座结束后,张清院长转达了师生们的感激与请教的问题,胡玉鸿教授对问题一一作出细致深入的分析。张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首先对胡教授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做出的贡献表达了敬意,并认为胡教授本次讲解脉络清晰,深入浅出,使同学们对法学这一最基础的理论问题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他并再次感谢胡玉鸿教授的精彩讲座并热情相邀于疫情结束后线下莅临扬州大学讲学。

至此,我院百廿校庆系列学术讲座第十场圆满结束。(法宣)


胡玉鸿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主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出版及主编教材、专著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成果两次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CopyRight © 2009 扬州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