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身健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及其适用”学术报告

5月31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及其适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宝刚教授主持,法学院李秀华教授参与与谈。法学院、广陵学院师生以及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线上参与聆听。
讲座伊始,许身健教授首先对扬州大学120周年校庆表示祝贺,对蔡宝刚院长的邀请表示感谢并对李秀华教授当选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新一届常委表示热烈祝贺。许教授针对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创新性地以问题为中心进行切入——律师是一种职业,职业是什么?需要遵循职业道德还是职业伦理?委托人与律师,到底谁说了算?其中阐释了一个核心问题,即律师职业责任的三维护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及维护公平正义。许身健教授用三部经典影片和一个典型案例引出委托人中心原则。许教授指出:我们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人性是复杂的,不仅是简单的事实与法律,要尊重自由、自主、人身尊严的意义。“好律师若良医。”许身健教授认为律师需要从技能和价值两方面认识、理解和适用委托人中心原则。并特别指出,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要求律师高度关注委托人处境的非法律因素,在面对刑事被告人时,这一点至关重要。

与谈环节,李秀华教授从“尚法、责任与担当”的角度,认为许教授提出的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和适用问题,对于推进法学教育和诊所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包振宇副教授则结合实务案例,向许教授请教了在当前的刑事辩护制度之下,律师保有独立的辩护决定权在客观上是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等问题。对此,许老师认为作为一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负责任的律师需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尽到自己的最大努力。曲昇霞老师特别感谢了许教授的精彩讲座,并就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如何展开进行请教,许身健教授表示,实践教学要真正地做到“在做中学”,模拟法庭教学可以进行课程化,制定培养目标,编写教材等,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促进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同时更好地进行能力的培养和价值的塑造。
讲座最后,蔡宝刚院长进行了总结。蔡院长表示许教授的研究对于法学理论教学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和价值,生动有趣地阐释了抽象的理论概念,让听众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主题内容。许教授的讲座不仅为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还围绕律师的职业伦理建设展开论述,具有很强的启迪性。
至此,我院百廿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第九场圆满结束。(法宣)
许身健教授: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模拟法庭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开发区法治研究会会长、多家仲裁委仲裁员。曾在韩国国立庆北大学、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华盛顿法学院、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法学院及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教授,牛津大学访问学者。出版《刑事程序现代性研究》《电影中的律师职业伦理》《法心如秤》《伟大的欺瞒》《零宽容的权利》等专著,《法律诊所:理念、组织与方法》、《律师职业伦理及行业管理》、《完善法学教育》、《正义永不决堤》译著,主编《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案例教程》《法律实践教学手册》《法律诊所》《律师职业伦理》等教材1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