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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刘敬东教授、孙南翔博士莅临我院做学术报告

4月15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教授、孙南翔博士莅临我院做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蔡宝刚主持,盛望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以及法学院、广陵学院部分师生代表150余人参加本次学术报告。

刘敬东教授的讲座题目是“国际经贸规则发展中的若干热点问题”。首先,刘教授分析了新形势下的国际经贸关系。他认为,地缘政治斗争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关系中的主流,中美间形成全面竞争的国际关系是核心,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面对的最大的地缘政治斗争,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政治上全面对抗、经济上全面对立、人员交往上全面限制。而国际政治对国际经贸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几年国际经贸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主要有:WTO改革、发展中国家地位、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电子商务等。其次,刘教授具体阐述了美国对华战略:1、保持美国经济及科技优势;2、捍卫美元全球性地位;3、维持美国压倒性常规军事遏制能力;4、阻止中国对台湾的强迫性统一;5、巩固并扩大美国与盟友及伙伴关系;6、捍卫以当前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7、应对全球持续性共同威胁,包括阻止灾难性气候变化等。随后,刘教授提出当前WTO改革的三个热点议题,分别是:1、WTO上诉机构改革;2、规则改革之争,如劳工问题、环境问题及是否针对国有企业设立专门规则等问题;3、发展中国家的认定标准等。围绕这些议题,WTO各成员国的主张具有相当大的分歧。最后,刘教授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提倡我们要全面扩大开放,提升规则制定话语权。

孙南翔博士的讲座题目是“网络个人信息的商业化机制研究”。首先,孙南翔博士向我们介绍了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治理需求,主要从三个维度进行了分析:第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与互联网治理模式的变革;第二,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要求;第三,互联网国家治理主要以法治化为手段。他认为,当前信息的野蛮利用以及信息保护的不力实际上是国家缺乏监管能力的表现,我们还处于前人工智能的时代,目前而言的治理手段还应当主要以人为中心来进行发展,本质上来说,必须以权利与义务为中心。随后,孙南翔博士向我们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化砥砺前行的过程。中国作为网络发展的大国,不断利用法治化的过程来实现网络治理机制的完善。他强调,中国在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过程当中,投入了相当大的立法资源,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整体的网络空间法律快速发展,一方面是不断地启动和制定全局性、根本性的立法,包括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属于基本架构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是面向新型权利的法律文件,包括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也在逐步酝酿、出台中。接着,孙南翔博士和我们探讨了如何平衡互联网企业与用户的利益。他引入了“信息对价”这一理论,并提出核心问题:如何使应用程序与用户之间建立起合同与对价的关系。很多看似免费的信息服务活动,也可能会是服务贸易所控制的对象。一方面,用户免费使用了相关服务,但实际上用户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另一方面,这些互联网企业能够通过得知用户所阅读的内容等信息来提升自己的产品,并且建立起关于用户的姓名、年龄、地址、收入、网页浏览及交互信息的数据库。在谈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企业与用户的规范时,他认为,只要互联网企业和个人之间能够建立起合同的关系,通过信息对价的方式,个人支付了相关的成本,互联网企业就应该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过程当中,个人从一个数据使用者变成了服务消费者,但是由于互联网的消费理念、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磋商的不充分以及合同的不可更改性等因素,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孙博士特别指出,对于信息的保护应该是多层次的,对于涉及敏感问题,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可以通过网络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式实现政府的积极作为,而对于人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可识别的个人信息以及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可以通过民法典等方式来进行规制。至于其他的信息,则应该采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使得其他信息可以自由流转,来进一步服务于信息经济的体系构建。

最后,刘教授、孙博士就师生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精彩的解答。两场报告会既有理论深度,又紧扣时代发展,尤其是刘教授结合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提出对国际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希望,给大家深刻的启迪,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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