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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报告

2019年4月26日下午,应扬州大学法学院邀请,吉林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教授莅临我院作了题为“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存在的问题”的学术报告。

本次报告是“盛望法治论坛”系列讲座之一,由我院李云波副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及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等200余人聆听了报告。

房绍坤教授围绕民法典物权编存在的法律体系不协调、制度衔接不顺畅、制度设计有错误、重要制度有遗漏这四个问题展开阐述。

首先,房教授从物权编与其他法律的协调、物权编与其他编的协调以及物权编内部的协调三个部分分析法律体系不协调的问题。着重以与宪法的关系为例,指出物权编部分条文直接复制宪法条文,导致宪法地位降低。同时条文中存在较多没有实质意义的条文。

其后,房教授进一步指出物权编制度衔接不流畅。其中立法技术不到位致使物权中提到的法律事项未落实,典型问题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未落实。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房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然后,房教授以《物权法》36条为例阐述物权编存在制度设计错误问题。《物权法》36条中的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更像是偏合同法的内容,规定在物权编不是很妥当。同时,物权编中关于添附的条文没有确定的所有权归属主体。

最后,房教授针对重要制度有遗漏的问题,提到了物权编取得时效未规定,不能与诉讼时效制度相衔接。同时,先占和继承回复请求权在物权编也没有明确规定,在共有物的分割中到底是采用转移主义还是宣告主义等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房绍坤教授一心从事学术研究,为我国民法典事业,尤其是对物权编的完善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就物权法治基础松动等问题踊跃提问,房教授一一为同学们做了专业的回答。

房教授的讲座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生动具体地为大家介绍了物权编草案存在的问题,带给大家极大的启示。

最后,李云波副院长对此次报告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历时两个小时的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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