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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报告

2019年4月17日下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侯欣一教授莅临我院作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进程回顾及思考”的学术报告。

本次报告是“盛望法治论坛”系列讲座之一,由我校教务处处长张清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及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等200余人聆听了报告。

讲座伊始,侯教授表明,此次讲座将以确定发生过的事实为基础,不以材料之新异、之周细为追求,更多的是个性化的观察,重在对共和国的法治做一个整体性的回顾。

首先,侯欣一教授将新中国70年来的法治建设分为两个时期: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前三十年可以称为“人治”的历史,而后四十年则可称为“正在走向法治”的阶段。侯教授认为,前三十年之所以是“人治”的阶段,原因包括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对现代法治的认识不足、角色力量未完成以及内部力量结构存在矛盾等。

接着,侯教授进一步指出,后四十年可细分为三个小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78—90年代初期的拨乱反正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恢复重建“文革”期间被破坏了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第二阶段为80年代末—20世纪初的保障、促进经济发展阶段,此时的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第三阶段是20世纪初以来的构建和谐法治阶段,侧重于社会保障和对国家公权力的限制。

最后,侯欣一教授针对共和国七十年来的法治进程阐述了自己的一些思考。他指出,纵观共和国法制史,尤其是后四十年,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越来越雄厚,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确立,民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法律体系逐渐构建。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处理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如何使限权措施与权利观念同步增长等等,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就群众上访、刀治与水治的关系等问题踊跃提问,侯教授耐心地为同学们做了客观全面的回答。

侯教授的讲座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生动具体地为大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极大地启发了大家的思维。

最后,张清教授对此次报告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历时二个半小时的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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