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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咸美老师获得“扬州市十佳文明职工”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发文公布第六届“扬州市十佳文明职工”和“扬州市文明职工”名单,我院孟咸美老师获得“扬州市十佳文明职工”荣誉称号,并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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