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下午,应扬州大学法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在我院模拟法庭作了题为“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的学术报告。
本次报告为“盛望法治论坛”系列讲座之一,由法学院王承堂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律师等100余人聆听了本次报告。
马长山教授借助Boston Dynamics视频,为大家展示了当今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指出人工智能的时代已然到来,但当前人工智能(AI)本质是智能增强(IA)阶段,二者本质区别在于机器人是否具有自主意识。随后,他以大数据杀熟案例引出关于技术并不中立的论断,他谈到一旦算法具备通用性且机器人具有了自主意识,有三个发展方向:机器人想变为人(AI)、机器人取代人(终结者)、人机合体获得重生。为了避免我们“被我们的造物完全取代”,发展人工智能,必须坚持人类中心主义。马教授认为,虽然当今人工智能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我们要认识到人工智能潜在的社会风险,如伦理风险、极化风险、责任风险等。对于人工智能的风险,必须有法律予以规制,如塑造风险社会的法律理念,建立风险规制体系等手段。
王承堂院长对报告做出总结,他感谢马长山教授的讲解,并且勉励同学们积极转变思维,既要扎实专业基础,也要聚集法律前沿。历时两个小时的报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