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南京大学召开。本次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省高校和相关司法实务部门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校党委书记夏锦文教授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和闭幕讲话。夏锦文书记受江苏省法学会林祥国会长、方为南专职副会长的委托,首先传达了江苏省法学会9月11日召开的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指出省法学教育研究会要从把握历史机遇、提升组织水平、加强协调配合与促进成果转化等四个方面加强建设。随后,夏锦文书记从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载体在专业、重点在课程、中心在课堂、核心在质量、关键在教师、保障在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法学教育和法科人才的培养发表了主旨演讲。
夏锦文书记最后作闭幕讲话,系统归纳了大会取得的各项成果,详细阐述了会议达成的三点共识,并围绕法学教育是大众化教育基础上的精英教育、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法学教师的使命、法学教学管理者的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夏锦文书记强调,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出部署,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者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坚定法治信念、树立法治理想、弘扬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
我院副院长陈承堂博士,李秀华教授参加了会议。李秀华教授作了题为《法律诊所教育质量评估机制》的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