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我院举行法律硕士兼职导师聘任仪式。校党委书记夏锦文教授为8名兼职硕导颁发聘书并讲话。副校长陈永平教授宣读聘任决定。
夏锦文介绍了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强调了“双导师制”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意义。同时,他希望各位兼职硕导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切实履行好导师职责,要带学生、导实践、拟选题、参答辩、作报告、出主意。夏锦文强调,高校和地方司法实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双向交流,共同参与理论与实务人才培养;要以司法实践问题为导向,共同研讨、交流,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要定期举办司法论坛、法官检察官论坛和法治发展论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新受聘的兼职硕导从务实求效、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加强见习实习管理等方面,对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建议。
学院本次聘请的8名兼职硕导均来自扬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