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扬州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举办了成立 “扬州市金融消费保护法律援助中心”的共建活动。本次共建是为了构建扬州市和谐优良的金融消费环境,给扬州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借此为法苑学子的学习实践提供了平台,帮助学生了解当前社会金融的热点问题,引导经济类法律的学习研究方向。
活动中,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法律事务处周晓刚副处长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洪岑一同为新成立的“金融消费保护法律援助中心”揭牌,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张秋冬副行长与法学院院长签订合作协议,宣布“扬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本次共建活动中,共建双方还聘请了法学院陈承堂、孟咸美老师作为中心的法律顾问,另外法学院学生朱丽雅、宋丽和刘巍等同学也被聘为金融知识宣传员。
法学院钱玉林院长对于法学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扬州中心支行的共建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未来的合作给予了高度期待,钱院长强调要“互建互享、互动互助,实现双赢”。周晓刚副处长对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共建的未来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周处长从立法、投诉咨询、检查力度、普及力度四个方面讲述了现代金融问题,强调了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必要性。
此次共建,中国人民银行还特别邀请了专家为学生宣讲网络银行知识,开阔了法律学子的视野,为其学习经济类法律做知识铺垫。从行院共建,到行院共赢,此次共建将尝试利用高校资源,为社会带来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助力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