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由扬州大学法学院、扬州市法学会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扬州大学中心校区多功能厅举行。
大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田军教授主持。扬州大学副校长周新国教授、扬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尤如贵同志分别致辞,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京大学法学院邵建东教授作了重要讲话并宣布大会开幕。来自全省各所院校的100多位教授、专家和学者出席本次年会。
开幕式后,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了第一批江苏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正式成立了理事会。
上午10点,“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利益关系与法律调整”论坛正式开始。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春福教授主持此次论坛。苏州大学法学院周永坤教授作了题为《法律与利益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他站在法哲学的高度上提出了与利益考量相关的五大关系,并分析了我国目前在司法利益考量中存在的问题。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以《法益是如何获得保护》为题,通过对肖像权案例进行思考提出了法益保护的四种方法。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刘旺洪教授深刻剖析了和谐社会改制和宪法学制度的关系。关于法律上的权利与现实中利益主张的矛盾该如何解决,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宝刚教授为在场学者进行了详细论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则同与会代表探讨了和谐社会中法治国家的内涵。(桑敏莺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