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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勇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犯罪概念的结构再解读”的学术报告。在简要介绍通说中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后,夏教授列举了大量反例证明,某类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但并不一定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据此,夏教授对犯罪概念进行了进一步解读,认为再解读对区分司法与立法,完善犯罪概念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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