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9月28日,法学院在多功能厅召集全体 教职工、全体学生党员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法理学博士蔡宝刚教授主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 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广大师生表示,法学院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基地,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师资队伍,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法学院 200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