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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律诊所获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全额资助

日前,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以诊通字(2006)第3号发出通报,批准全额资助扬州大学法学院等全国四所大学法学院系诊所课程,每院系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

另据我院法律诊所负责人介绍,扬州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诊所系全国首家,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在江苏省资助的首家法律诊所。

附:通报全文

通 报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会

2006年5月批准资助法学院校开设诊所课程

诊通字(2006)第3号

2006年5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会经讨论,批准全额资助长春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新疆喀什师范大学法政系、扬州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每院系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由于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人数少,受众面小,委员会给予诊所课程半额资助人民币1.5万元;基于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黑龙江省第一家开办诊所课程的院校,但囿于从事的是职业教育,受教育的学员教育年限短于本科教育,委员会决定给予诊所课程资助人民币2万元。

同时,常委会认为,广西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系在得到委员会第一期资助后,均能按诊所课程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并能不断改进和创新诊所课程的设计,符合诊所委员会继续资助的条件,可以给予继续资助。

特此通报。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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