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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赴施桥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普法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近日,扬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罗伦老师的带领下走进施桥镇,开展“法润基层,向阳而行”主题党日活动,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带来了一场贴近生活、务实有用的普法教育。

活动围绕两大专题展开。在第一专题《“双十一”避坑指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您保驾护航》中,支部成员冯东方与宋志扬结合“双十一”消费热点,以生动案例解析网络购物中的常见陷阱,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核心权益,并重点说明了维权途径与证据留存方法,帮助矫正对象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擦亮眼睛、依法维权。

第二专题《生活中的罪与非罪》由吴双扬、孟杨和郭庆辉同学共同讲授。他们聚焦矫正对象服刑期满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选取易发、多发的罪名类型,如醉酒驾驶、打架斗殴、网络诈骗关联行为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强调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讲解不仅具有警示意义,更致力于引导他们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远离再次犯罪的道路。

此次普法活动注重实用性与针对性,现场互动积极,反响良好。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宣讲内容贴近实际,加深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增强了今后依法行事、融入社会的信心。下一步,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践行“法润基层,向阳而行”的初心,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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