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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学生班级意见

关于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学生班级意见

为促进学院领导干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学院教学科研发展,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特制定法学院院领导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学生班级的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要求:

1、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和决定,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素质;

2、指导各支部、教研室、班级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教研室履行职责,对学生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积极促进学生成才;

3、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师生关心的热点和疑点问题,并进行释疑解惑;

4、关心新生、毕业生、特困生和生活困难教师等特殊群体,做好排忧解难和帮扶工作;

5、协调关系,化解矛盾,预防并及时处理师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法学院院领导联系支部、教研室、学生班级一览表

姓 名

党支部

教研室

班 级

顾瑞漒

教工支部

宪法与行政法

0502班

焦富民

教工支部

民商法

国际法

0504班

卢 彪

学生支部

刑 法

0201班

0202班

钱玉林

教工支部

经济法

诉讼法

0402班

蔡宝刚

办公室支部

法理学

0301班

中共扬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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