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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1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学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能够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二)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三)能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能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与导师指导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最低为8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60学分,实践环节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课程学习16学时计作1学分。各类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如下:公共基础课6学分;学科基础课14学分;专业基础课1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5学分。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M999Z020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1

公共基础课

M999Z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2

M999Z004

英语(专业学位)

3

48

1

M04X001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

32

2

学科基础课

M04Z001

法理学

2

32

1

M04X003

宪法学

2

32

1

M04Z002

民法学

4

64

1

M04Z003

刑法学

4

64

1

M04Z004

法律职业伦理

2

32

1

专业基础课

M04Z005

中国法制史

2

32

1

M04Z006

刑事诉讼法学

2

32

1

M04Z007

民事诉讼法学

2

32

1

M04Z00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2

32

1

M04Z009

经济法学

3

48

2

M04Z010

国际法学

2

32

1

小计

35




M999X016

科研伦理与学术道德规范

2

32

春秋

必选(线上课程)

M999X017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1

16

春秋

M04Z011

商法学

2

32

2

至少选修14学分

M04Z012

外国法制史

2

32

2

M04Z013

国际经济法学

2

32

2

M04Z014

国际私法学

2

32

2

M04Z015

知识产权法学

2

32

2

M04Z016

环境资源法学

2

32

2

M04Z01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2

32

2

M04Z018

法律方法

2

32

2

M04Z019

证据法学

2

32

2

M04Z020

民商法理论与实务前沿

2

32

2

特色选修课,至少选修8学分

M04Z021

刑法理论与实务前沿

2

32

2

M04Z022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前沿

2

32

2

M04Z023

律师实务专题

2

32

2

M04Z024

城市管理行政法专题

2

32

2

M04X031

法律的经济分析

2

32

1

M04X034

反家庭暴力法律诊所

2

32

1

小计

25




补修

课程

17042002

法理学

-

32

1

不计入

总学分

21043002

民法总论

-

32

1

21043007

刑法总论

-

32

2

实践

环节

M04Z025

法律写作

2

32

1

必修

M04Z026

法律检索

2

32

1

M04Z027

模拟实践(模拟法庭等)

3

48

2

M04Z028

法律谈判

2

32

2

M04Z029

专业实习

6

96

春秋

6个月

小计

15




学位论文

5

必修

总学分

80

73学分

五、专业实践

本专业研究生应重视专业实践,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科学研究要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实验,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开展法律检索、法律写作、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实验活动,通过专业调查,撰写学术论文,积极递交专业论文和调查报告,并根据《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201838号)积极投稿。科研成果应符合学位申请的基本要求。社会实践通过参与法律咨询、法律谈判、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律所见习、司法实务部门实习以及为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等方式进行。研究生社会实践须认真填写《扬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实习表》,考核由学院和实践单位对学生实践情况综合考核。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

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

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

5.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编写成员

蔡宝刚 张清 王承堂 杨昌宇 胡吕银 邱爱民 周立胜 曲昇霞 李云波 高永明 刘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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