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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民商法学理论,熟悉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能够综合运用与法学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来发现、分析和解决民商法领域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备独立从事民商事法律工作的知识结构和操作技能的国家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的民商事法律应用人才及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法学师资和研究人才。

二、研究方向

1、民法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研究民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民事立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民法研究方法、民法制度沿革,为民事法律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提供基础性和前沿性理论贡献。

2、商法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研究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商事立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商法研究方法,商法实务,为商事法律的研究和法律实务提供基础性和前沿性理论贡献。

3、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主要研究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史、婚姻家庭制度研究方法、婚姻家庭制度比较和立法前沿、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为婚姻家庭立法和实务提供理论支持。

4、财产法律制度研究:主要研究财产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财产法的理论基础、各类财产权的具体属性,财产权的外延、种类、相互关系、财产法的立法比较和前沿问题、财产法实务,为财产关系的立法和司法提供清晰的理论界定和知识支撑。

三、课程设置

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 注

M1111700102

马列原著导读

54

2

考试

M1111700103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考试

M1111700201

第一外国语(英语)

72

4

全年

考试

M2603010501

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54

3

1

考试

M2603010502

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54

3

1

考试

小 计

14

非学位课程

M2603010321

法理学专题研究

36

2

1

考试

M2603010522

合同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试

M2603010523

物权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试

M2603010541

公司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查

在导师指导下选修12学分(英语口语

除外)

M2603010542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查

M2603010543

侵权法专题研究

36

2

3

考查

M2603010544

婚姻家庭专题研究

36

2

3

考查

M2603010545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36

2

1

考查

M2603010546

外国民法专题研究

36

2

3

考查

M2603010547

外国商法专题研究

36

2

3

考查

M2603010548

法学经典研读

36

2

2

考查

M2603010549

罗马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查

M2603010550

专业英语

36

2

3

考查

M1111700202

英语口语

36

1

全年

考查

小 计

18

学士阶段基础课程

法理学

54

3

1

考试

刑法学

54

3

1

考试

民法学

54

3

1

考试

小 计

9

必修环节

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

2

考查

总 计

43

四、学科相关规定

本学科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五、课程简介

1、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是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一门重要的硕士学位课程,是学习其他民商法课程的基础。本课程的教学,紧随大陆法系的民法学原理,以民法学的一般理论为内容,对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体系结构、民法的立法模式、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专题讲授与研讨,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准确把握民法的基本理念、核心内容,深入理解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树立私法精神,掌握运用民法的理论分析民事法律制度与现象的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是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一门重要的硕士学位课程。本课程的教学以商法理论的一般原理和商事制度的基本规律为对象,主要围绕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原则、商法的体系结构、商法的立法模式、商法的独立性、商法的历史流变等重大理论问题以及商主体、商行为和商事责任等基本制度展开专题讲授与研讨,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商法的基本精神、核心内容,深入理解商法的各项基本制度,逐步养成运用商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商事法律制度与现象的视野和方法,不断提高其独立进行商法理论研究和解决商事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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