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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课程介绍

(一)课程内容体系结构

按照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课程体系如下:第一章 婚姻家庭原理;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原理;第三章 亲属制度;第四章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结婚制度;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第七章 父母子女关系;第八章 收养制度;第九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第十章 离婚制度;第十一章 离婚的效力;第十二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十三章民族婚姻、涉外婚姻与收养,涉及华侨与涉港澳台婚姻与收养;第十四章,继承制度。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作为民法学的第四部分,课程性质上作为必修课。内容体系的设置既考虑科学性,又考虑到现行法律的基本内容,同时照顾到符合本科生的认识规律。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与法律诊所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互动的教学机制,使其更具独特价值。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是民商法课程群中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民商法学科是校级重点学科,本学科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2001年民商法优秀课程群建设获扬州大学一等奖。2006年,民商法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成为该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

(二)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

1、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课程核心目标与功能定位准确。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核心目标即为学生提供全新的,注重实践与体验的学习方式,培养完整意义上的具有高度责任感与职业道德且有高技能的法律人。

2、导入多元教学方法与研究视角。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教学中注重导入社会性别、心理学及社会学等视角,通过本门课程学习,让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更具科学化与规范化。

3、推进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与社会实践机制的整合。

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与特色诊所进行资源有效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拓展发展空间有助于对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培训。法律诊所进社区工程启动,推进了婚姻家庭法学和社区服务整合,对构建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突破性意义。

(三)成绩与评价

2006年,法学院开设中国首家婚姻家庭特色法律诊所,并获中国法学会法律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给予资助。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与法律诊所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互动的教学机制,使其更具独特价值。婚姻家庭法律诊所植根社区和以法律援助为主体的诊所教学模式产生了巨大社会效果,不仅使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显示出其内在活力与实践价值,更使其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教学走向深层与高端。2007年课程负责人入选清华大学与美国开普大学实践研究项目成员,对婚姻家庭法学课程设计、运作机制进行深层研究。2007年婚姻家庭法律诊所特色教学范式获扬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8年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被评为扬州大学精品课程予以资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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