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简介:
李云波,1977年5月出生,汉族,山东齐河县人,中共党员,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教育及工作背景:
1995-1999年,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
1999年-2002年,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民商法);
2002年至今,扬州大学法学院,教师;
2008-2011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民商法);
2012.8-2013.3,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16.7-2022.10,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
主要教授课程:
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法律诊所
主持课题:
1.《不可量物排放的私法调整》,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14年(项目编号:14YJC820031),已结项;
2.《民法典中的容忍义务条款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016年(CLS(2016)D67),已结项;
3.《容忍义务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的适用研究》,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课题,2022.3-2022.11,已结项;
4.《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研究》,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2006—2008年,已结项;
5. 扬州大学2021年校级重点教改委托专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外国语学院何山华院长共同主持,在研;
6.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理论基础与实现对策研究》(19VHJ09,主持人,刘经靖教授)子课题“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正当性和有效限度研究”,主持人,2019年-,在研。
参加课题:
1. 参加教育部2006年社科规划项目(06JA8Q0036)《合同履行障碍及其救济制度研究》,骨干成员,已结项;
2. 参加李秀华教授主持的全国妇联推动法律政策制定中的社会性别平等分项目《“性骚扰”立法回顾性研究》,2005年,骨干成员,已结项;
3. 参加焦富民教授主持的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下合同责任制度之反思与重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07-2009,主要参加人,已结项;
4. 参加焦富民教授主持的项目:《私法上的容忍义务与相邻权的行使与限制》,国家社科基金2008-2010年,主研,已结项;
5. 参加《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若干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上海市法学会重点项目,2008-2009,主要参加人,执笔人,已结项。
发表论文:
1.《人权政治化与人权的国际保护》,载《烟台大学学报》(北图核心),2000年第3期,第2作者;
2.《抵押合同与抵押权》,载《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1作者;
3.《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载《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第1作者;
4.《合同法对仓储合同规定的几处疏漏及纠补》,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1期,第1作者;
5.《我国民法典应如何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载《扬州大学学报》(北图核心),2005年第1期,独著;
6.《海峡两岸民法典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综述》,载《河北法学》(CSSCI),2005年第8期,第2作者;
7.《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的救济基础》,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CSSCI),2007年第5期,独著;
8.《物权法视野下的人体器官移植》,载《学术论坛》(CSSCI),2008年第8期,独著;
9.《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制度的设立》,载《扬州大学学报》(北图核心),2008年第4期,第2作者;
10.《农地征收中的利益主体分析》,载《东方法学》2009年第1期,第2作者;
11.《合同目的的利益论解释》,载《学海》(CSSCI)2009年第4期,独著;
12.《学派与中国法学的学派化》,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2作者;
13.《肖志军事件的再分析》,载《行政与法》2009年第9期,独著;
14.《上海市住宅小区若干安全问题的法律思考与对策研究》,载《上海法学研究》2009年第6期,执笔;
15.《英国〈民事伴侣法〉评介及其新发展》,载《中国性科学》2010年第1期,独著;
16.《法人民事能力一元论》,载《扬州大学学报》(北图核心)2010年第5期,独著;
17.《论离婚不应成为变性的前提条件》,载《法学杂志》(CSSCI)2010年第12期,独著;
18.《高校教师科研不端行为的民法分析》,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独著;
19.《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一元化之解构》,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2期,独著;
20.《探寻物权法第90条的“小标题”之谜——兼论法条小标题的基本原理》,《法学论坛》(CSSCI)2014年第1期,独著;(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法理学法史学》2014年第6期。)
21.《嵌入不可量物排放关系中的容忍义务》,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4年第4期,独著;
22.《单位在监护制度中的角色转变》,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年第5期,独著。
23.《相邻不可量物排放条款在我国的流变及启示》,载《扬州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独著。
24. 《供给侧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第2作者。
25. 《行政训诫可诉性探讨》,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2年第1期,第1作者。
出版著作:
1. 李云波著:《相邻不可量物排放的私法调整》,光明日报出版社2020年4月出版22.3万字,独著。
2. 房绍坤、郭明瑞主编:《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分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版,撰写第十二章(仓储合同),4万余字。
3. 魏振瀛主编:《中国法学大辞典·合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词条撰写人。
4. 王全弟主编:《民法总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撰写第五章(法人)与第六章(合伙),8万余字。
5. 张平华、李云波、张洪波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二作者。
6. 李峰主编:《民法学》(东部法学系列教材),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撰稿人,撰写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两部分,6万余字。
7. 王全弟主编:《债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撰稿人,撰写运输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技术合同,5万字。
8. 焦富民. 李云波等著:《合同履行障碍及其救济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二作者。
9. 夏锦文主编:《中国县域法治国情调查报告》(江苏高邮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撰写人。
10. 王毅主编:《城管综合执法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江苏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11. 张清主编:《区域法治文化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21年5月版,撰写第五章第六章。
科研获奖:
1. 2001年获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作品名称:《从通过政策调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通过法律调整的农地利用权》(论文),独著。
2. 2001年获烟台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作品名称:《人权政治化与人权的国际保护》,第二作者(论文)。
3. 2006年获江苏省第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大会优秀论文奖。作品名称:《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应予私法救济的基础原因》(论文)。
4. 2010年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大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作品名称:《论离婚不应成为变性的前提条件》(论文)。
5. 2015年获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征文活动二等奖。作品名称:《单位在监护制度中的角色转变》(论文)。
6. 2022年获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名称:《相邻不可量物排放的私法调整》(专著)。
教学及管理获奖:
1. 2004年1月,扬州大学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三等奖,扬州大学。
2. 2005年1月,优秀班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
3. 200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名称《地方综合性大学法科学生法律技能的培养》,共五人,排名第三。
4. 2005年5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先进个人,扬州大学。
5. 2005年12月,扬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扬州大学。
6. 2007年12月,扬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扬州大学。
7. 2011年7月,“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
8. 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9. 2011年,扬州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4,共5人。
10. 2012年,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黄中选
11. 2013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12. 2014年,“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
13. 2014年,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孙祥花。
14. 2014年,扬州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15. 2014年,扬州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16. 2015年,扬州大学第二届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
17. 2015年,扬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18. 2016年1月,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扬州大学
19. 2016年9月,“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
20. 2016年,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王西元。
21. 2016年,扬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22. 2017年,“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
23. 2018年,“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
24. 2018年,扬州大学本科教学“金讲台奖”。
25. 2018年,扬州大学“海外教育优秀教师”。
26. 2019年,扬州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27. 2020年,全国诊所法律教育教师新秀奖,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8. 2020年,扬州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成果名称:《法学专业协同育人机制探索与实践》,主持人。
29. 2020年,扬州大学“课程思政”先进教学团队典型,主持人。
30. 2022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名称:《分布式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应用》,排名第六。
31. 2022年,扬州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扬州市委法律顾问
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
电子邮箱:
liyunbo77@126.com